当前位置:首页 - 市县疾控工作

沧州市疾控中心对自述感染艾滋病羁押嫌犯的处理

作者:          审稿:              来源:沧州市疾控          发布时间:2019-03-20 10:47:58          浏览次数:          
分享

2019年3月12日,沧州市疾控中心接到辖区某派出所民警电话咨询,他们抓捕的一名安徽籍嫌犯自述患有艾滋病,咨询该如何处理。艾滋病科工作人员指导民警应将嫌犯带往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来诊断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检测阳性可与户口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请他们出具确诊报告或相关病历资料。

13日该派出所两位民警到沧州市疾控中心,讲述此嫌犯在沧州某医院艾滋病检测抗体阳性,但对方不能出报告,需要让市疾控中心确诊再出报告;民警讲述此人去年因吸毒在浙江省某地被抓,在向该人户口(身份证)所在地疾控中心取证该人确证报告等资料时,对方要求他们在当地重新诊断,没有提供资料。沧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流程存在瑕疵,在抓获地重新诊断不仅造成病例重复,更严重的是浪费国家艾滋病防治经费,同时,也为部分艾滋病感染者继续违法犯罪埋下隐患。

这一事例反应的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作为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我们迫切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羁押场所和警务人员配备与培训,共同参与平安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