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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查促改闭环督导 筑牢校园卫生安全防线——保定市创新开展秋季学期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连畅          审稿:姜士宁              来源:保定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4 10:39: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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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权益,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创新监管方式,起草并下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依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于今年秋季开学季部署并实施此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风险,我市今年创新推出“监督执法与指导自查相结合”的监管新模式。在依法对发现问题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市卫健委联合教育局于开学前印发专项通知,系统性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卫生依法自查自纠工作

该模式的核心在于:一是明确学校第一责任人地位,要求各校对照《保定市学校卫生自查表》,在开学前完成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现从“被动受检”到“主动排查”的转变。二是强化督导核查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学校自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结合“双随机”抽查,对自查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与督导,确保自查不虚不空。三是形成管理闭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硬件设施等需时整改的,必须制定方案、明确时限、报备进度,并由监督机构跟踪问效,直至问题销号。这种“学校自主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参与评价”的协同机制,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学校卫生监督是法律赋予卫生健康部门的重要职责。9月初,我市县两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双随机”抽查安排,对辖区内部分学校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检查严格依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中小学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要求,聚焦教学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

学校卫生无小事。下一步,全市各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继续秉持“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宗旨,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方面,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加强对学校的普法宣传,增强学校卫生管理法律意识,引导其主动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从根本上筑牢校园卫生安全防线,为全市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