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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
作者: 审稿: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30 14:2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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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国卫食品发〔2016〕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定本目录。
一、疾病目录
(一) 霍乱
(二)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三) 伤寒和副伤寒
(四) 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五) 活动性肺结核
(六)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二、我委适时根据食品安全需要、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情况等因素对本目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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