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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疾控提示】关注矿工氡危害 守护健康促安全

作者:          审稿:              来源:放射防护所          发布时间:2026-04-23 17:09: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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氡及其子体是矿山井下常见的重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加强对氡危害的认识,落实防护与管理措施,不仅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也关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持续发展。

一、什么是氡危害?

氡(Rn222)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放射性气体,来源于岩石、土壤和矿体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衰变。矿山井下空间相对封闭,通风条件不足时,氡及其子体容易积聚,被作业人员吸入后,可对呼吸系统造成长期损害。

长期接触较高浓度氡及其子体,会增加肺部疾病尤其是肺癌的发生风险,是矿工职业健康防护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危害因素之一。

二、矿工如何做好氡危害防护

矿工长期在井下、坑道、巷道等相对封闭环境中作业,应增强职业健康防护意识,主动做好氡危害防护。

1.增强防护意识

要充分认识氡“无色、无味、不易察觉”的特点,了解其对肺部健康的潜在危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遵守作业规范

严格执行井下通风管理、岗位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要求,不在通风不良区域逗留,不违规进入高风险作业区域。

3.配合防护管理

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主动配合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管理、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和岗位防护安排。

4.重视健康监护

积极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发现咳嗽、胸闷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5.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保持规律作息,戒烟限烟。尤其要注意,吸烟与氡暴露叠加会进一步增加肺部健康风险。

三、用人单位如何落实氡危害防控责任

矿山企业应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氡危害防控贯穿作业环境管理、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全过程。

1.加强危害因素监测

定期对井下作业场所开展氡浓度及相关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准确掌握岗位风险水平。

2.改善井下作业环境

完善通风设施和运行管理,强化局部通风、设备维护和隐患排查,防止氡及其子体在井下积聚。

3.落实岗位防护措施

根据作业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和作业时间,减少劳动者暴露机会,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4.做好职业健康管理

依法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异常人员随访、干预和岗位管理。

5.强化教育培训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和氡危害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识别风险、规范操作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共同守护职业健康的关键要求

防控矿工氡危害,不只是某一方的责任,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共同落实的过程。

1.坚持预防为主

把风险防控关口前移,重在日常监测、通风治理、规范管理和科学防护,避免危害累积。

2.坚持依法防治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权利,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责任,双方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义务。

3.坚持防护与管理并重

既要靠个人增强防护意识,也要靠企业完善制度、优化环境、强化保障,形成防控合力。

4.坚持健康与安全并重

把职业健康融入安全生产全过程,做到既保生产安全,也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在此呼吁矿山企业与全体矿工,高度重视氡危害问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主动学习防护知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同心协力、严防严控,切实守护矿工职业健康。

供稿:放射防护所/孙源

审核:白广义、周开建、程蔼隽

审校:王伟、崔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