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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25]12号)的要求,2025年5月26日,衡水市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组织开展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全面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
本次自查活动由单位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重点围绕实验室资质备案、设施设备运行、人员培训与管理、实验操作规范、应急预案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展开全面检查。通过自查,中心进一步梳理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实验室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查过程中,中心严格对照国家及省级相关标准,逐项核查实验室的备案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备性以及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中心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此次自查活动不仅提升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也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中心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持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筑牢生物安全防线,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未来,冀州区疾控中心还将定期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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