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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五届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所、中心、队)室:
为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要求,结合中心伦理委员会工作实际,决定对第五届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部分调整(成员名单见附件),调整后的伦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章程不变。
附件:调整后第五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调整后第五届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调整后第五届伦理委员会设委员11名,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另设候补委员4人,秘书2人,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
郭 玉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卫生检验
副主任委员:
卢 安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流行病学
孙印旗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预防医学
委 员:
赵金萍 女 河北医科大学社科部 医学伦理学
李 捷 男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社会学
范松丽 女 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 儿科学
崔 娟 女 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 法学
解丽君 女 河北省疾控中心 药理学
李 静 女 河北省疾控中心 预防医学
韩 旭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流行病学
路新利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微生物学
候补委员:
张英谦 女 河北省儿童医院 儿科学
底 蕊 女 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 法学
李国风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药理学
韩 奇 男 河北省疾控中心 社会学
秘 书:
雍明媛 女 河北省疾控中心 卫生管理
杜 慧 女 河北省疾控中心 卫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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