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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作者:          审稿:              来源:项目办          发布时间:2026-03-13 16:05: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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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河北省疾控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诚邀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包含货物、服务、工程建设(修缮)等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河北省财政厅备案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名单)。

3.在本项目中,提供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含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编制采购文件,具备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档案存储场所和招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开、评标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开、评标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三、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6314日至20263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4室(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备案名单截图等)。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时提供,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向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1.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20室。

3.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的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六、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河北省疾控中心官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比选人:河北省疾控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9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8657339615930103755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

办公楼2单元7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11-87031153、138323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