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六部门发文首次明确预制菜范围

作者:          审稿:              来源:健康报网          发布时间:2024-03-27 09:32:05          浏览次数:          
分享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定义和范围,强调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同时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通知》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等。

  《通知》要求,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标准;推动研制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加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衔接。

  《通知》强调,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修订完善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提高预制菜行业准入门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对预制菜实施分类许可,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