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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食”字路口,张家口市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进企业工作

作者:马夏敏 方虹霁          审稿:张秀清              来源:张家口市疾控          发布时间:2024-10-30 17:06: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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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收集食品企业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张家口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于10月18日至19日对我市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企业、散装食品企业开展现场调研。

10月18日,工作人员主要对我市涿鹿县三家酒类生产企业涿鹿县三祖帝都葡萄酒有限公司、河北神农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和河北益利葡萄酒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调查人员向企业技术人员发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6-2016)两种食品标准共计20余份。调查人员与企业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积极推广我市数字标签,深入了解了企业现行酒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同企业相关技术人员一道评价了酒类产品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合理性、适用性,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10月19日调查人员继续对我市宣化区两家散装食品企业,宣化区发发啦食品有限公司、宣化区塞外兴富源食品中心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食品生产流程,并对食品企业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标准宣贯和面对面交流,共计发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标准10余份。现场收集标准调查问卷和指导企业工作人员网上在线填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此次跟踪评价工作,共收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表28份,征求跟踪评价意见12条。 

通过跟踪评价工作,一方面既增加了食品从业者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认识,同时也扩大了标准宣贯培训覆盖面并有效促进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带头学习研究和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相关生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从业者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也为后续国家标准的修订提供来自生产一线的基础信息并助推我市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