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健康科普

【河北疾控提示】积极行动起来 终结校园结核

作者:          审稿:              来源:结防所          发布时间:2026-03-17 14:33:57          浏览次数:          
分享

肺结核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病例,很容易造成传播。为了守护校园健康,我们需要了解结核病,并掌握科学的防控方法。

一、认识结核病:核心知识点

1. 什么是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

2.主要症状

如果你或身边的同学出现以下症状,应高度警惕:

(1) 咳嗽、咳痰持续2周及以上,或经规范抗感染治疗无改善;

(2) 咯血、痰中带血;

(3) 低热(午后明显)、盗汗(夜间熟睡后出汗)、乏力、食欲减退、体重短期内明显下降;

(4) 伴随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特别提醒:出现上述症状,切勿拖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检查,同时主动向学校报告。

二、学校的日常防控措施(预防篇)

1.主动报告,不瞒不报

出现可疑症状或确诊肺结核后,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校医报告,不得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不私自返校;

2.注重卫生,改善环境

每天课前、中午及大课间应保证教室通风30分钟以上;勤晒被褥、勤换衣物,定期清洁教室、宿舍地面及桌面,做好垃圾分类,减少病菌滋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

3.强健体魄,提升免疫

保证每天7-9小时充足睡眠,避免熬夜;合理膳食,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坚持体育锻炼,每天参与课间操、户外活动。

三、如果学校出现病例,该如何处理?(应急篇)

如果学校发现肺结核患者,请不要恐慌,学校会配合疾控部门启动以下应急处理流程:

第一步:报告与就诊

立即报告:学生或教职工一旦确诊肺结核,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校医报告,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要带病上课。

规范治疗:患者需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正规治疗。坚持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治疗方案。

第二步:休学与复学管理

休学隔离:根据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传染期的患者必须休学,进行隔离治疗。

复学标准:经过规范治疗,传染性消失(通常连续2-3次痰菌检查阴性),凭结核病定点医院的复学诊断证明,方可返校复课。

第三步:密切接触者筛查(核心环节)

筛查范围: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会界定“密切接触者”(如同班同学、同宿舍室友、经常来往的朋友、授课老师等),并组织进行筛查(通常包括症状筛查、结核杆菌感染检测或胸片检查)。

预防性服药:对于筛查发现的潜伏感染者,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建议进行预防性服药治疗,这可以大幅降低未来发病的风险。

第四步:环境消杀与健康宣教

终末消毒:对患者居住过的宿舍、教室进行彻底的通风和紫外线消毒。

心理疏导与科普: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和歧视,给予患者关心和帮助。

结核病可防可治,只要师生携手、科学防控,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就能筑牢校园健康防线,让校园永远充满阳光与欢笑!

 

供稿:结核病防治所/王迪

审核:朱小波、韩光跃、程蔼隽

审校:王伟、崔丽娟